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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张家口市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 资格证明考核公告

2025年张家口市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

资格证明考核公告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GA899—2010)《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GA898—2010)《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A24284—2009)及河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下发的《关于做好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审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张家口市公安局拟于20258月份举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燃放技术人员、燃放操作人员、安全员和保管员)考核,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报名

 (一)资格条件

 1、一般规定

1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无妨碍燃放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无犯罪记录;

4)具有履行符合GA899规定岗位职责的能力。

2、特别条件

燃放技术人员应具有工艺美术、火炸药、化学工程、安全工程、电子工程、计算机类专业范围技术职称之一。

(二)报名方式 

具有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的单位提前通过全国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系统、市政府服务中心提交人员考核发证申请材料。

1、网上报名:从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7817:00,大型焰火燃放单位登录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yhbzxt.com),进入基本信息燃放作业人员管理栏目进行申请操作。

技术指导:温春辉,18603138409

2、线下申报:20257817:00前,大型焰火燃放单位将本公司报名参加考核的申请材料报送至张家口市公安局政务窗口。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站前西大街16号二楼公安3号窗口。

咨询电话:0313-8682864

线下申报参加考核,需提交的材料为:

1)《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申请表》(系统导出、不装订,需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并经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签署审查意见;

2)申请人与所在燃放作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为其所交的社保证明;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需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5)申请燃放技术人员资格证明还需提供本人工艺美术、火炸药、化学工程、安全工程、电子工程、计算机类专业范围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二、考核安排

(一)考核组织:张家口市公安局。

(二)考核时间: 2025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以上考核时间、地点将根据考核报名情况适时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考核大纲

(一)基础知识考核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等标准规范;                                                                          

4、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相关知识。

(二)燃放技术人员考核内容

1、大型焰火燃放技术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2、大型焰火燃放的等级划分标准及要求;

3、大型焰火燃放对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要求;

4、大型焰火燃放对场地及安全距离的要求;

5、大型焰火燃放技术设计方案;

6、大型焰火燃放组织实施方案;

7、大型焰火燃放设备安装、产品装填、线路连接、点火系统检测、点火控制的安全、技术要求;

8、预防和处理哑弹的安全、技术要求。

(三)燃放操作人员考核内容

1、大型焰火燃放技术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2、大型焰火燃放设备安装、产品装填、线路连接、点火系统检测、点火控制的技术要求;

3、处理哑弹的操作程序。

(四)安全员考核内容

1、大型焰火燃放技术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2、大型焰火燃放对燃放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

3、大型焰火燃放设备安装、产品装填、线路连接、点火系统检测、点火控制的安全要求;

4、预防和处理哑弹的安全要求。

(五)保管员考核内容

1、验收、发放、回收、登记烟花爆竹的安全要求;

2、燃放作业现场烟花爆竹储存保管的安全要求。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

(二)理论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三)实践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四)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成绩均合格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考核人员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供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考核资格;严肃考核纪律和要求,参加考核人员在考核过程中发生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律取消本次考核资格并予以通报。

(二)市公安局在考核10日前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核;考核结束10日内,对考核合格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10日内,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复核发现存在不适合继续从事大型焰火燃放作业的将不发放《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并通知被考核人。

(三)考核前,请各单位按照考核大纲内容自行组织或委托其他机构组织培训;公安机关不举办、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培训班。

(四)此次考核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任何费用。

(五)本公告由张家口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313-8682864

 

                                      张家口市公安局

20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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